国际合作指的是国际行为主体之间基于共同的利益而进行的相互合作行为。国际合作的基础是国际行为主体的相互利益的一致性,这构成了国际合作的现实基础和长效机制。国际合作是国际社会行为主体间相互关系发展的必然现象,也是全球化不断发展的内在需求。为了保证国际合作的顺利开展,国际行为主体需要对各自对外行为进行相应地调整,因而会产生不同类型的国际合作。
首先,全球性合作是指在国际政治关系具有全球性特点后逐步开始出现的,其关注的问题一般涉及全球共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范围的国际合作得到迅速发展。其次,区域性合作指的是特定区域范围内就该区域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区域性国际合作,一般包括共同的区域意识、协作框架和政策行为,其核心在于形成区域性的制度框架体系。第三是多边合作和双边合作,多边合作最早可追溯到威斯特伐利亚会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渐成为国际合作的主要趋势,比如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双边合作是传统的国际合作,虽然随着时代发展具备了新的特点,但在全球化的趋势下越发受到国际条约和国际准则的束缚。
国际合作有经济合作,政治合作,文化交流与合作
国际经济合作的、国际直接投资合作2、国际间接投资合作3、国际科技合作4、国际劳务合作5、国际土地合作6、国际经济信息与经济管理合作7、国际经济援助8、国际经济政策的协调与合作